各科研人员: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中心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中心名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应用性成果。
“以中心名义”指作者署名单位注明“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或作者简介注明“湖北省高等学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研究员”,或学术成果注明“湖北省高等学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资助等。
二、奖励程序:
科研人员填写申请表、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审批,申请人按财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奖励标准:
见《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四、时间节点:
科研人员在2023年4月18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348948903@qq.com;纸质版和相关成果复印件,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117A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027-81970609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