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这既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这个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网上交往、学习、宣传、经商、娱乐、消费等已成为绝大部分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据统计,在全球76.76亿人中,有手机用户51.12亿人、网民43.88亿人,34.84亿人活跃在社交媒体上。我国网民规模居全球第一,截至2018年底达到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
在流动的网络社会和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公民道德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空间道德主体自我迷失。在网络空间道德压力“缺席”和主体道德责任缺失状态下,数字化、匿名化和符号化的网络行为主体容易受不良思想文化侵蚀和网络有害信息影响,导致道德失范,演化为谎言、欺诈、冲动、猎奇、暴戾等种种匿名的“恶”,并被网络强化和放大。
网络空间道德关系不断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空间是没有强制的自主性空间和场域,传统积淀和约定俗成的道德关系在网络空间容易被解构、虚无和异化,以致是非、善恶被颠倒,义务、责任被放逐。
网络空间道德规范约束乏力。现实社会中,道德规范至高无上的地位主要依靠人民的敬仰来确立,依靠自律、劝诫、感化、说服、舆论等方式来实现其约束力。然而,网络空间道德规范因道德行为主体虚拟化、匿名化和“所指”泛化,其约束力有限。
网络空间道德实践形式单一。在网络空间,“人们可以克服时间和传统地理空间的局限而生存和工作”,从而极大激发了人们的创造性、极大解放了生产力;但致力于引导人们向善的道德实践形式仍相对单一、张力不够,大多停留在网络宣传、网络报道、网络讨论等层面。
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现代化,关键应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社会化。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开放空间,但如果只有开放而没有治理,必然演化为一种灾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因此,应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社会化:一是完善网络社会道德协同治理机制,让每个网民既是网络消费者也是网络监督者;二是立根铸魂、正本清源,协同推进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道德内容建设,“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三是发挥习俗风俗、伦理守则等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约束功能,着力引导网民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涵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
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法治化。道德和法律相互区别又互为依存,规范网络空间主体行为、强化网络空间道德实践,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调节。因此,应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法治化:一方面,要完善网络法立法。加快调节网络行为和网络关系的立法工作,对已经不适合网络时代的法律应及时废止或修订;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空间执法力度。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引导广大网民遵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对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色情、低俗、暴力等坚决依法分类进行查处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应有惩治,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智能化。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学技术正推动人类社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同时也为各种违法、违纪、违反道德的行为提供了方便。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加强网络技术管理,加强网络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现代化,应充分发挥新兴科学技术作用,探索“互联网+监督”“大数据+监测”“人工智能+预警”等网络空间道德治理模式,建立完善网络空间道德评估制度,以智能化手段维护网络空间道德秩序、提升网络空间道德治理能力。
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专业化。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的专业化,本质上是网络空间道德治理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实行专业管理、坚持专业服务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推进网络道德空间治理专业化,就是要让网络技术专家治理网络空间,让专家评估和监督网络空间道德行为、道德实践和道德内容状况成为常态。同时,要立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网络空间道德治理主体、治理规范、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的专业化。
来 源 :湖南智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