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治纪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新时代新征程促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发展的未来进路包括: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的心理认同和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主攻方向。三是完善对“两个维护” 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政治纪律 党的建设 “两个维护”
【作者简介】王春玺(196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191)。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6期,注释从略。
新时代党中央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并在党的十九大上将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凸显了其重要地位。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也就是将正风肃纪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了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地位,列出了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并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既是对党员干部“政治行为”的规范,又是对其“政治言论”的规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以严明政治纪律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大成就
党中央不断推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在理论上、制度上和实践上的创新,相应地,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也取得了重大的理论成就、制度成就和实践成就。
1.形成了习近平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作出创新性贡献
习近平关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出发,创造性回答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战略地位、主要内容、实践方略等基础性问题。
第一,明确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居于首要地位。马克思曾强调“绝对保持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是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事业相统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新时代党的政治纪律的战略地位的。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之所以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是因为,“实际上你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从党的领导的角度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从根本上解决党内存在的落实党的领导弱化、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是为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党的事业的角度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赋予新时代党的政治纪律以更加丰富的内容。党百余年政治纪律建设聚焦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政治领导三方面。在党的十八大以前,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维护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领导、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新时代又充实了新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一是在政治领导方面增加了“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就是其具体体现。此后拓展为“两个维护”。二是增加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因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都是在其指导下制定的。后拓展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三是增加了“基本要求”。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体现了党对发展的基本要求,就是为了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该条例第六章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出规定,丰富了政治纪律的内容体系。
第三,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实践方略。一是以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保证政治纪律的执行。坚持执纪必严,执纪过程坚持原则、不打折扣。将政治监督问责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关键之举。二是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以及严明政治纪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无视政治纪律的“七个有之”等突出问题。同时,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把严肃党的其他纪律带起来,使党的六大纪律协同推进。四是坚持系统思维。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因为“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治纪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得到强化
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举措。
第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保障政治纪律执行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首先要“有纪可依”。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来源和依据是党内法规制度。在现行有效且公开可查的中央和部委党内法规中,为党的纪律建设专门创设或与之密切相关的法规包括1部党章、3部准则、9部条例、24部规定、3部规则、10部办法、2部细则,占比达14%。与党的政治纪律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除了党章还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围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党中央还制定了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党内条例,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提供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
第二,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一是以领导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开展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坚持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为主”的原则。从事权(查办腐败案件)和用人权(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两方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高了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提高了纪检工作的运行绩效。中纪委还进行了两大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央巡视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推动派驻全覆盖,擦亮监督探头。二是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实现了纪法分开并且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此外,还进行了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第三,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化了对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政治监督的方式来看,政治巡视、政治问责成为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机制。明确政治责任—政治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包括执行纪律处分),构成了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链条”。首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两个责任”。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将“两个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其次,通过政治巡视、派驻监督等监督方式重点查找政治纪律问题。最后,建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责任落实。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主要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四种方式。
3.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深得党心军心民心
党中央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以及党的团结统一,采取了一系列新战略新举措,实现了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团结统一。
第一,“两个确立”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成为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被写进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明确提出“两个确立”。“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大政治成果。党中央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的政治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六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以及严明政治纪律等重要举措,使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极大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确立”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两个维护”在行动上更自觉,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坚决。
第二,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得到了巩固发展。党的政治建设的目的是“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使这一目的得以最大程度实现。2022年10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向党的二十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总结了政治纪律建设的成就:“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这个政治局面主要体现为:一是全党在思想上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二是在政治上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时,一些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政治团伙被坚决铲除。党中央及时果断铲除了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等野心家、阴谋家,消除了重大政治隐患,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得到维护。三是在行动上更加一致,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坚决。
第三,党的政治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曾经有相当一部分党组织在干部监督中只关注其是否有腐败问题,而忽视其是否遵守政治纪律问题,表明政治纪律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七个有之”问题就是无视政治纪律的突出表现。党中央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敢于亮剑,形成了巨大震慑。2017年10月,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结了严明政治纪律的成效:5年来,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万件,处分1.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112人。这期间,还对一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的十九大以后对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万件,处分2万人。此后,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这根弦绷得更紧了。2020年立案审查相关案件开始大幅度下降。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反政治纪律人员8890人。
二、新时代新征程促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发展的未来进路
未来深入推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以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的心理认同以及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完善对“两个维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同时,以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作为主攻方向。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的心理认同和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毛泽东曾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的政治纪律的执行依赖于党员干部的自觉。如何让党的政治纪律这种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党员干部自愿受政治纪律约束的根本途径。党章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这有利于增强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对为什么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实,无产阶级政党纪律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和共同理想基础上的“自觉纪律”。正如邓小平所说:“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也是党的政治纪律的内在支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一个共产党人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党性觉悟提高了,就会增强对政治纪律的理性认同和情感认同,树立以“无条件服从”为核心的纪律观念,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在行动上也会主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党纪、知党纪,真正做到明党纪、守党纪。“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16年,党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包括“学党章党规”。时隔8年之后,党中央再次聚焦党纪学习教育,显然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聚焦上述问题,其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当然,党纪学习教育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中也要加强纪律意识的训练。
第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提高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的认同的重要途径。如果说通过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的心理认同,侧重的是内在修养提升的话,那么通过执纪“全面、从严”形成强大震慑力,侧重的则是党内政治生态这一外在环境的影响。今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把构筑主体认同和理性自觉作为重要内容,以管党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倒逼党员干部形成主观自觉。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一部分。相较于党的其他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更加严厉,对党员干部也更具震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党的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49—76条列出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其中除了第61、74、75条外,其他各条都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对严明政治纪律形成强烈认同,并努力形成自觉行动。总之,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纪营造依规治党的浓厚氛围,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就会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政治习性。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主攻方向
要以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等行为就是党的政治建设监督执纪的重点。第一,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必须从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章入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党章为根本“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当然也是党的政治纪律的源头。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党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等,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集中体现。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必须回到“总源头”。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的原因所在。在提到违反政治纪律的“七个有之”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说有的人已“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就是因为这些人对党纪国法根本没有敬畏之心。因此,党员干部要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是否维护党章权威的巡视监督,对损害党章权威的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第二,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民主集中制是“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第一,民主集中制在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必须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也包括民主集中制。第二,只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党在十八大以后对民主集中制的创造性运用就是明确提出了“两个维护”。第三,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团结全国人民,也有利于实现全党的团结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和“很重要的法宝”。总之,许多破坏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或多或少都体现为对民主集中制的破坏,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纪律建设的重点任务。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为什么要突出强调“两个确立”?因为“两个确立”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党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团结统一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两个确立”必须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力不只是工作作风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纪律问题。要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中央制定纪律处分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换言之,凡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贯彻执行不坚决的行为都是执纪监督问责的重点。以“四风”为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加以审视和解决。
3.完善对“两个维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是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所在
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既包括立规,也包括执纪。党内法规制度必须依托一定的机制才能正常运行。换言之,仅仅建立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政治纪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是不够的,新征程上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在于优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同时,还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预防和惩治相结合、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等重要原则。
第一,不断创新对“两个维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党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但这些制度还需要纪律来维护。“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要不断完善政治监督、政治巡视、派驻监督、政治问责等机制,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深化对执行以“两个维护”为核心的政治纪律的政治巡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二是“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机制”。对地方党委包括党委“一把手”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行为要进行严肃的“政治问责”。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对“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认真落实惩治结合、惩防结合、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利用纪律惩罚“少数人”不是目的,管住治住“大多数人”才是目的,也就是让他们不犯或少犯纪律错误特别是严重的纪律错误。二是坚持预防与严惩相结合,重在预防。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善于运用“抓早抓小”策略,动辄得咎,防微杜渐。“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党的十九大之后的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7.8万人次,占25.5%。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的人次合计占总人次的92.7%。真正实现了将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大多数”的目标。今后纪委的工作重心要实现从“办大案要案”向“纪律审查”转变。三是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反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总量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针对这些受处分党员干部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教育转化的机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建议中央出台相关文件。此外,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
[2]《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民日报》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