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创新现象、创新实践和创新思维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

发布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10

 【内容提要创新现象是人类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最典型的质变飞跃环节,体现了人类能够通过实践活动超越自身的本质特征。但是创新实践本身又受制于社会历史条件,一方面创新的对象取决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创新的结果所蕴含的系统性有赖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互关系的发展程度。创新实践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过程,而且也是一个系统动态的对象性结构,既包含着主体在物质生产和社会制度领域的自我更新,也包含着生产工具和意识形态作为中介的不断发展。创新思维是对现有经验进行积极扬弃的实践先导,是历史发展在思维层面的“预演”,其关键特征是客观性与系统性,其面向未来的前提则是不再受制于特殊利益所主宰的社会历史条件。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创新  实践  生产力  现代化

 【作者简介包大为(1989-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杭州  310058)。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3期,注释从略。

  从蛮荒走来且向未来敞开的人类文明,其勃兴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来自创新实践,其迭代与更替的关键标识是创新现象,其内在的引领则来自有效的创新思维。“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创新,国际竞争新优势也越来越体现在创新能力上。谁在创新上先行一步,谁就能拥有引领发展的主动权。”新时代以来,中国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以最为直观的方式向世人展现了“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的真理。尤其是过去一年,中国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协同并进的显著成效证明,创新是一个主体与客体、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高度辩证统一的系统和生态。不论是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的双重突破,还是人工智能大模型与认知模型的发展应用;不论是领先全球的量子计算,还是深空深海探测能力的跃升;不论是光刻机产业链自主性的增强,还是“合围”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绿色阻沙防护带工程的落地,都以新发展理念所蕴含的创新思维为引领,都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整体布局为牵引,都以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改革所塑造的创新生态为保障。面向未来,要理解涵盖物质生产与社会制度的创新概念,必须从大历史观出发,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把握其科学内涵与历史演变。

一、创新现象的属人本质及其客观条件

  创新既是一个历史现象,也是一个社会现象。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创新是决定特殊文明存续的关键,也是塑造人类文明内容与形式演变的关键事件。生产力之创新让人类不断调整与客观实在的关系,由蒙昧到平视,再到驾驭与共生,改造世界的能力与工具、认知世界的思维与观念的创新使得人类的主体性限度被不断认知与突破。生产关系之创新让人类持续追求更为良善的社会状态,从人身依附的等级社会或礼俗社会到基于物质占有的相对独立性的伸张,再到个性真正得到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观念、道德、信仰、理论、制度与文化的创新不断推动着人类意义世界与规范体系的发展。

  在人类社会内外要素关联与交互的结构中,创新实现了社会系统内外要素的整合,推动着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文明成就由量变迈向质变。新与旧的冲突在创新的片刻得到和解,构成旧的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被创新实践与创新观念所扬弃,新的社会结构在旧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得以生成。物质与精神的交互以创新为形式得到深化和拓展,新的物质要素倒逼旧的精神要素更具客观真实性,新的精神要素则推动着旧的物质要素不断否定与超越自身。回溯人类的创新史,创新现象直观地体现为三个层面的主要内涵。

  一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直接体现。其中基础现象是生产力要素的质变飞跃,包括劳动者生产技能的革新(从手工工场阶段的工匠到人工智能的工程师)、生产工具革命(从蒸汽机到信息技术)和劳动对象扩展(从自然物到虚拟空间)。过程现象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例如,从蒸汽机到可控核聚变的能源革命,从纽可门机和瓦特蒸汽机直至内燃机的量变积累,到曼哈顿计划和奥布宁斯克核电站直至现代光伏发电技术和中国“人造太阳”的质变飞跃。又如,从晶体管到智能时代的半导体产业,从贝尔实验室发明晶体管直至摩尔定律提出的量变积累,到英特尔推出首个微处理器直至当前的5GAI算力的质变飞跃。

  二是作为生产关系调整的直观表现。其中核心现象是生产关系调整所打开的创新空间。所有制形式的创新和分配制度的变革,不仅推动着人们改变产权观念,而且深刻地调整着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新的生产关系必然会推动产生对新事物的需求。例如,在工业革命之后生产力要素迭代周期越来越短,因为新技术的涌现推动着生产关系调整加速,迫使人们为了解决更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不得不调整政治制度、治理方式和生产组织,进而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又如,生产关系的变化会产生迫使技术定向加速发展的社会需求。过去十几年,随着数实交融的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并且深度融入全球交往方式,迫使人们为了维持现有的存在方式并且谋求发展而推动数字技术的变革,使得全球数据总量从20101ZB增长至2025年预计175ZB,存储技术被迫突破原子级存储。

  三是作为制度表现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动态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自觉地互动创新的,这在近代以来的革命史与改革史之中是一条明晰的历史主线。其中,革命性现象是新旧制度交替所推动的跨越式发展。旧的上层建筑被批判和摧毁往往是文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契机。例如,法国大革命摧毁了封建行会、贵族与教会的土地垄断,建立了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和统一的国内金融市场,推动法国紧跟英国的步伐加速推动初期工业化。又如,中国的土地革命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民并释放了前所未有的农业生产力。建构性现象是制度改革和文化变迁能有效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如从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使得中国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又如,19世纪末以来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以及相应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与制度的实施,使得全球女性劳动参与率不断提高,释放与激活了大量被传统制度与文化观念束缚的劳动主体。

  在文明史上,创新现象为人类带来了进步与发展的欣喜与惊异,也为人类带来了流变与冲突的困惑与惶恐。只不过在“前喻社会”中,创新现象的积累过程是漫长且自在的,这使得人们对创新现象的感知相对迟钝,或是对经验积累所托举而出的技术创新“熟视无睹”,或是将社会制度与观念的变革视为“礼崩乐坏”。而在“后喻社会”中,创新现象又成了人们自觉追求的社会目标,如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主动追求的技术创新、为了优化社会合作而开展的制度改革、为了解放人本身而发动的革命。

  虽然人们会将创新现象与自然现象进行类比,甚至将创新现象归因于超验的假设,但是创新现象的本质始终是属人的,即人的实践、人的认知、人的意图。创新现象的属人本质体现为人类创造历史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自然过程。这个自然过程被马克思表述为:“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形成一样,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即历史,但历史对人来说是被认识到的历史,因而它作为形成过程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事实上,具有质变飞跃意义的创新实践最典型地体现了“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特征。因此,创新现象是标示人类“真正的自然史”的历史标志物。生活和生产过程中酝酿、生发的创新现象在社会结构中汇聚成一次又一次改变人类文明形态的历史合力,而对这种历史合力的认知和分析又有待于未来创新现象的接续推动者的凝视和回溯。创新的属人本质体现为三个维度。

  第一,创新现象是有别于自然现象的属人的活动。生产力的出现与创新使得人类有意识地超越动物属性,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创新则使得人类自觉扬弃现有的社会状态。创新成果在代际间有意识地积累、传递、推进——从而使得文明形态向着现代和未来进化。生物进化虽然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但却始终受制于自然所规定的本能及其与外在环境的交互方式,其能动性和自觉性与人类的创新实践差距甚远。相比之下,人类的创新现象却成了决定文明进步的关键,而且事实上已经创造出了在速率、广度和深度层面远超自然进化的成就。“回顾近代以来世界发展历程,可以清楚看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创新能力,从根本上影响甚至决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16世纪以来,人类社会进入前所未有的创新活跃期,几百年里,人类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超过过去几千年的总和。特别是18世纪以来,世界发生了几次重大科技革命,如近代物理学诞生、蒸汽机和机械、电力和运输、相对论和量子论、电子和信息技术发展等。在此带动下,世界经济发生多次产业革命,如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每一次科技和产业革命都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面貌和格局。

  第二,创新现象是否成立有赖于属人的认知。所谓新旧,并非无意义的历史流变,而是被人感知和认识到的主客世界状态的更迭。尚未被“命名为新”的创新过程是有待完成的,不仅可能被旧事物吞噬,而且可能被忽视和拒斥而失败。错误地归因于神创或者宿命的创新过程同样也是不完整的,因为创新现象所蕴含的真实经验被悬置了,取而代之的是永恒、虚幻的错误叙事。例如,柏拉图认为“阿波罗发明了射箭、医药和占卜的技艺……缪斯发明了各种艺术,赫淮斯托斯发明了冶炼,帕拉斯发明了纺织,这些都是由于爱神的引导,而宙斯本人‘对诸神和凡人的统治术’也是在爱神的指引下发明的”。然而,新旧认知的真实性、时效性和普遍性有赖于文明的发展程度。越是在文明不发达且社会交往程度低的阶段,人类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新事物的认知就越迟钝且往往掺杂着想象与迷信,而地理分隔和交往的落后又迟滞了人类对创新现象的整体认知。唯有在世界历史逐渐形成的近现代社会,人类才有足够的自信将创新现象完全理解为实践的结果,才能在普遍交往中将创新现象及其认知以主动或被动的方式迅速地推向世界各个角落。

  第三,创新现象所依赖的场景蕴含着人的意图。创新现象发生在特殊的时空境遇之中,主体出于某种主观意图,以对象化活动改变主观世界与客观存在,以实践反复检验意图的实现程度直至最终确认创新现象的涌现。当然,这类激发创新的意图可能是自在的,例如,主体仅仅是出于对现有生产技术或生产工具的不满而去求新,抑或由于感到现有生存状态和生活水平难以忍受而去求变。但即使是最为自在的意图,其基础也是主体真实的经验,而不是虚幻的想象。当然,创新现象的场景还有赖于过程反馈与主导意图的内在预期之间的矛盾运动,即在造成主导意图的时空境遇中,主体只能以既定的主客观条件展开创新探索,以反复的检验和试错使创新结果最大程度地接近其预期。

  属人的创新现象不仅印证了人类以有限存在创造无限可能的能力,更构成了人类文明史分期的重要标准。创新现象标示了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动态展现了生产关系演变的内在动力,并且创新现象解释了不同文明兴衰的关键原因。在诸种创新现象中,最为根本的是生产力,其中最为直观的则是生产工具,故而我们会以标志性生产工具的变革来命名不同的文明阶段。因此,马克思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人类“生产出来的”,即“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除开生产力之创新这一最为根本的文明标识,生产关系之创新则是文明发展最为显在的标志。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认为构成社会——尤其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或“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的并非是纯然的物质条件,而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人们在各类历史叙事中能够清晰区分和津津乐道的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等社会形态,都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在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宏观而言,创新之于人类文明是一个由生产力到生产关系的开放命题,在该命题中人类不仅创造着新的历史以及相应的观念和文化,更为了生存而去实践、检验和发展过去一切创新活动所提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属人的本质并不意味着创新现象是随心所欲的。创新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是颇为显著的。甚至,创新现象所蕴含的主观动机也是客观的历史条件所塑造的。人们追求新技术甚至新生活的动机不是纯粹出于好奇的冲动,而是在新旧历史条件、社会结构系统的不断碰撞之中必然产生的结果。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分析的,“在旧大陆,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的来源,并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这就使得人类在不知不觉中创新了由渔猎文明到农业文明的生活范式,即“打猎在从前曾经是必需的,如今也成了一种奢侈”。这种客观性甚至可以表现为某种刚性的机制,使得人类的创新尝试一旦忽视客观条件和主客观关系就会遭遇失败。例如,空想社会主义者所采取的社会制度创新——“通过和平的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企图通过一些小型的、当然不会成功的试验,通过示范的力量来为新的社会福音开辟道路”,虽然是“同无产阶级对社会普遍改造的最初的本能的渴望相适应的”,却因为客观的阶级基础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尚不成熟而失败了。因此,创新就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特有的物质与制度阻碍进行的持续冲击与突破。正如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所指出的:“众所周知,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创新现象的本质内涵就是认识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再发现新问题的过程,既展现了将已有知识、经验、技术、工具、资源和方法以新方式组合以应对新挑战的能力,也体现了人类不断探索未知领域的精神。新问题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旧问题得到解决和扬弃的结果。只有正视新问题,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其认知和把握,才能对现有主客观条件进行优化。当然,认识和解决新问题是一个系统演进的过程。因此,创新现象的起点往往体现了被新问题“倒逼”的特征。当一个系统的现有主客观条件无法应对新的内外部矛盾,为了维持系统的存续,就必须依靠新元素、新工具乃至新的组织结构实现系统的自我调整和升级。在这个由内因推动的自我更新的过程中,逐步解决新问题,实现从无到有、从低效到高效、从粗放到集约的质变飞跃。

二、创新实践的对象性结构

  创新现象的客观性决定了创新实践也必然受制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结构。从历史条件而言,创新现象不是无的放矢,创新的对象取决于特定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深度和广度。从社会结构而言,创新现象不是孤立事件,创新的结果所蕴含的系统性有赖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互关系的发展程度。

  近现代,曾经出现过许多解释创新现象的理论,但都由于偏废于主观或客观的维度而无法呈现创新现象的客观、普遍与必然的基础。理性主义因其以观念之创新先于客观实在,故而创新实践的对象性关系总是被“转译”为纯粹观念的过程;机械唯物主义则因其以自然的客观性否定主观能动性,故而创新现象所蕴含的主观意图与创造性总是被理解为纯粹自然的流变;建构主义则因其以知性的范畴概括人类所能理解的一切事物,故而创新的过程总是被解释为纯粹的认识论的范畴。唯有历史唯物主义,既能够界定一般的创新概念的主体与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以及相应的辩证关系,又能够指明物质与精神、生产与观念、习俗与制度等创新现象的内在统一性。“社会总是在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其中有一些可以凭老经验、用老办法来应对和解决,同时也有不少是老经验、老办法不能应对和解决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面向人类已有的物质生产和社会制度的正反经验,更面向已有经验与时代问题的矛盾,持续地对生产力解放与人的解放提出创新的方向,这个方向就是以历史的实践的态度来理解创新的过程。

  一般而言,实践是以人类为主体的能动的对象性活动,创新实践也不例外。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要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有赖于“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而该过程并不是动物式的本能的反应,而是作为“能动的类生活”的生产实践,这种实践使得自然界成为人类的“作品”和“现实”。相比有经验可参照、有方法可遵循、有结果可预期的一般的实践,构成创新实践的对象性关系具有更为突出的主体与对象之间的矛盾。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将这一矛盾表述为人的活动或自我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种“革命的实践”的实质就是有效的创新实践。

  主体与对象的存在境遇的矛盾,决定了创新实践是必然的历史趋势。主体与对象的矛盾是推动创新实践的根本动力。主体的对象,即在自洽、自知的“我”之外的对象世界,其中既包括能够对象化的物质世界,又包括被对象化的社会意识与社会制度。对象化意味着主体可以通过实践,将主观意图与主观意识外化,并且在改造之后的对象中实现和确证这种外化。这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过程,仅是凝视、沉思或者想象并不能实现对象化的过程。触发这一过程的动因唯有主体与对象真实且客观的矛盾。

  首先,物质世界的对象化源自主体谋求自我保存的原初场景。该场景蕴含着主体自觉且能动的意图与活动,故而有别于受限于本能的动物为求生存的自然状态。在该场景中,主体与对象的矛盾体现为主体所需的“吃喝住穿”的生活资料并不会自动地从自然界得到供给,更体现为自然界强加给主体的危险。为了应对该矛盾,人类创新了有别于动物的生存手段,即恩格斯所说的:“动物的正常生存条件,是在它们当时所生活和所适应的环境中现成具有的;而人一旦从狭义的动物中分化出来,其正常生存条件却从来就不是现成具有的,这种条件只是由以后的历史的发展造成的。人是唯一能够挣脱纯粹动物状态的动物——他的正常状态是一种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状态,是需要他自己来创造的状态。”人类通过创新实践,不仅有了可以摆脱动物状态的物质条件,而且进入了以劳动资料为标识的文明史。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了劳动资料创新对于文明史革命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

  其次,社会制度的对象化源自主体对更为良善的社会状态的自觉追求。社会状态的产生,就是人类创新的结果。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的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人类通过创新劳动资料创造了超越动物本能所能创造的剩余产品,从而使得基于群居的社会状态的出现成为可能。但是不论是何种社会状态,都必然有其制度性的“代价”。这些“代价”的根源在于人类长时间受制于落后的生产力状况以及由此导致的狭隘的生产关系,迫使绝大多数个体必须将在其中被支配、被压迫的社会制度作为进入社会状态的必要前提。

  当然,与制度性“代价”相对立的则是推动创新实践的制度性“红利”,不论是何种残酷的压迫制度都无法阻挡社会状态下生产生活交往所推动的创新实践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即使是在古代共同体当中,只要人类已经开启了改造自然界的社会状态,新的社会要素就会不可阻挡地出现:“在再生产的行为本身中,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例如乡村变为城市,荒野变为开垦地等等,而且生产者也改变着,他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个随着交往方式和社会需要的发展而不断冲击现有社会制度边界的创新实践的过程。从原始部落到奴隶制的城邦,再到封建帝国乃至资本主义国家,人类不断地在新的社会状态下将旧制度作为反思和改造的对象,进而将原先只是存在于头脑中的政治理念对象化为新的社会制度。这个对象化的过程从宏观上来说遵循普遍且客观的历史规律,故而不同的文明都需经过从奴隶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但是在微观层面却表现为不同地理环境和文化背景下的多元性,即“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差异自古就存在,是人类文明的内在属性。没有多样性,就没有人类文明。多样性是客观现实,将长期存在”。

  因此,从本质上说,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对象性关系中矛盾是客观且必然的,故而由矛盾所驱动的具有对象性结构的创新实践也是必然的。创新实践是一个系统动态的对象性结构,就主体的方面来看主要由两个基本维度构成,即自我扬弃而创新的主体和突破限度而创新的中介。

  主体的创新不是自然生命的代际更迭,而是其所确认并且予以实现的潜在主体性的创新。以主体为形式的存在以及主体性的确立都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在蒙昧与原始的文明阶段,由于尚未完全摆脱动物状态,主体性受制于自然法则;在古代社会,由于人与人的依附关系,主体性受制于各种“人吃人”的制度与习俗。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主体性仍然是抽象和残缺的,尤其在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这种物质关系中,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劳动产品的分离最终表现为“人变成对自己来说是对象性的,同时,确切地说,变成异己的和非人的对象;他的生命表现就是他的生命的外化,他的现实化就是他的非现实化,就是异己的现实”。为了全面占有自身的现实,即全面且能动地实现主体性,马克思指出必须实现“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这在现实中就表现为创新经济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制度的革命实践。革命是最为直接的社会领域的创新实践,其客观必然性在于旧生产关系无法以任何社会形式抵御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其主观能动性在于被压迫阶级为了能够在现有生产力条件下最大程度实现其主体性而必然采取的斗争。

  中介的创新体现为劳动工具和意识形态的创新,这是主体在对象性结构之中试图去改造和驾驭对象的阶段性成果。在各种有生命的存在者与物质世界的对象性关系中,人类的特殊性在于拥有作为中介的劳动工具。正是因为人们并不是仅凭四肢和体力与物质对象打交道,而是以某种工具为中介去观察、理解、占有和改造对象,故而通过创新(唯有人类才具有这样的潜能)“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所说的“整个自然界”并不是实然的已经被纳入对象性结构的存在,而是基于人类能够不断创新劳动工具进而产生拓展对象之无限可能的客观预期。马克思的预期是科学和准确的,因为在工业产生之后的历史中,带来自动化生产的劳动工具的创新不断地将主体自身创新发展的结果(体力和智力)加以放大并且转移至劳动对象之上,甚至连使用劳动工具过程中的技巧也“同劳动工具一起,从工人身上转到了机器上面”。

  在人类对社会制度加以创新的对象性结构中,意识形态发挥了与之相似的中介作用。人类创造与创新社会状态始终是在既定的思维中介引导下进行的。思维中介由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构成,前者直接影响人们选择社会制度创新的方向和方法,其中既包括具有超越性的社会理想,也包括基于日常经验的价值规范。当然,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社会意图或阶级意图的虚假意识,即恩格斯在致弗兰茨·梅林的信中所说:“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但是,就作为创新社会制度之中介的意识形态本身而言,其自身的创新与其创新的对象的关系是辩证的。意识形态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矛盾的表现:一方面,表现为政治、法律、哲学、神学等观念体系的意识形态“在每一科学领域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意识形态本身却总是被理解为单纯“思维过程的果实”。这种矛盾表现反映了在社会制度创新的历史过程中人们对意识形态的反思是自在乃至缺失的,意识形态虽然为“更好”的社会状态乃至社会理想提供了言说和制度化的观念性中介,但却总是被当作先天存在的绝对真理或永恒真理。因此,列宁强调:“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

  总之,创新实践的对象性结构既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超越本能的创造与创新所蕴含的主体与对象、主体与中介、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结构,也是人类作为有限存在者通过自在或者自觉的自我扬弃不断创造新的生存条件的历史特征。在物质生产领域,科学理论和技术的创新在其能动性层面突出地体现为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的更新,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资料的更新。这种特征在当下最为典型的例证就是新质生产力,其基本内涵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这蕴含着对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对象性结构的深刻把握。这一对象性结构的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生产力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都需要以主体的自我创新为前提,以中介的创新为关键,接续更新的创新对象成为其结果。

三、作为实践先导的创新思维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曾指出:“磨刀不误砍柴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思想认识上的收获,比我们在发展上的收获更有长远意义。”思维观念诚然由实践所创造的历史条件所决定,但是创新实践的发起和创新现象的出现则需要以特定的创新思维为条件。从思维和实践的一般的辩证关系来看,思维的先导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认识论层面,意识的能动反作用体现为人类能够通过思维把握客观规律从而形成具有预见性的实践指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另一方面,在历史层面,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这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中,“再实践”环节是创新实践的关键,而其先导则是基于原有实践经验的反思和总结。

  因此,创新思维是创新实践的先导,这是人类文明更新有别于自然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创新现象迭代演进的关键要素。个体的创新实践,其所需要的观念先导更多地依赖于经验。因为在相对稳定、确定的对象性结构中,实践主体总能找到历史积累的、社会形成的观念、方法,甚至其实践的意图和动机本身也是社会历史经验的一部分。其益处在于,在稳定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下,原先创新的成果在其应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验能够得到较为稳定和完整的承袭。其问题在于,个体难以形成突破现有技术和制度瓶颈的自觉,因为经验所形成的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圈”会限制个体的反思,更会造成基于共享已有经验的利益圈层。故而在近代早期,作为实验方法开创者之一的弗朗西斯·培根对经验保有辩证的态度,一方面,培根注重从实验所检验的经验出发去探究客观的真理,认为“自然科学是真正的科学,而感性的物理学则是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部分”;另一方面,培根又反对依据特殊经验的独断和空想,“总是求诸他们自己的小天地,而不是求诸公共的大天地”。

  创新实践,尤其是在高度复杂的社会协作下形成的突破现有生产力和调整现有生产关系的实践,其先导就不能仅仅依赖于经验,而是要对现有经验进行积极扬弃,扬弃的主观形态则是创新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这一力量的主观提炼即创新思维。创新思维若有效、清晰、自觉,文明克服发展之阻碍并革新自身的主动性则更强。善于总结发展经验的民族,更易于适应自然与社会的新状况。

  创新思维是否定之否定的发展环节在思维层面的“预演”。思维对已有经验形成了首个否定环节,其对象是实践经验,形成了创新的方向与设想。在此基础之上的实践则又形成了第二个否定环节,其对象是创新思维,形成了将思维外化为技术与制度的新的现实。第一个否定环节所指向的是创新思维的现实基础,即对已有经验的系统总结,自觉地把握已有经验的优劣,进而主动谋划扬弃的对象与发展的方向。因此,没有实践基础的空想,虽然也能为创新思维提供一些灵感乃至素材,但并不能有效地指导创新实践。例如,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随着工业革命而逐渐成熟的阶级基础和更为普遍的社会交往。第二个否定环节所指向的是创新思维的落脚点,即始终面向实践的设想与方法。某种思维要被确认为创新思维而不是别的思维,必须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实践逐步缩小设想与现实的距离。正如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对义乌的改革发展成就的评价:“义乌的发展简直是‘莫名其妙’的发展、‘无中生有’的发展、‘点石成金’的发展”,“莫名其妙”就是以解放思想对现有经验与范式的超越,“无中生有”就是以主观能动性之发挥来创造条件,“点石成金”就是抓住主要矛盾推动关键跃升。

  当然,有效的创新思维并非取决于思维本身,而是由创新实践与历史条件及其发展趋势的契合度所决定的。这种契合度不是机械和被动的反映,而是否定之否定的环节在思维层面的能动“预演”。这种“预演”是人类思想在逻辑层面与历史相统一的一般特征,如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特征在创新思维之中更为明显,因其既能够客观反映并吸纳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的建设性成果,又能够对这些成果的局限性有着超越性的觉知。事实上,有效的创新思维具有客观性与系统性两个显著特征。

  一是客观性。创新思维的客观性不仅在于客观地反映社会的创新需求,更在于客观地体现现有创新成果的界限从而去探索新的、有效的创新方法。这种客观性从根本上来说是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发展的结果,即人类针对自身与自然界的矛盾发展的自觉总结和主动调整。这是以生产力为表征的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的创新所驱动的人自身的发展,即恩格斯所说的:“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正是由于人类整体上总是能以客观性为原则去探索自身与自然界的新关系和新矛盾,人类不仅能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创新实践获得更为丰富和稳定的物质财富,更学会了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面对现实的能力,尤其是以同样的创新思维来创新道德、法、艺术、文化和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要素的能力。因其客观而有效的创新思维的出现和发展,证明了人类文明已经行进至不断地自觉超越自身的阶段,在该阶段人类“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实践都需要相应的创新思维来辨识所处阶段特有的问题。

  二是系统性。创新思维是基于现有经验的新观点、新方法、新问题的系统综合,即新旧之阶段、结构之各部分不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在相互作用之中形成的超出总和的形式更新和内容溢出。越是复杂的创新实践,其系统性涌现的特征就越为明显。系统的整体性,或称涌现(emergence),即人们常说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其实质是作为整体的系统具有系统中各部分乃至各部分简单相加所不具有的性质和功能。霍兰说,“我们必须既研究各个部分,又研究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涌现,就这种意义来说,仅仅发生在整体行为不等于各个部分行为的简单加总的情况下。就涌现而论,整体行为确实远比各部分行为的总和更复杂”。要实现系统的涌现,不仅要在层次结构上协调系统要素与子系统的相互作用,更要在内外交互层面确保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信息与能量的开放且有序的互动。其中的关键是系统始终以创新为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但是,创新思维的这些特征以及由这些特征所构成的有效性,是由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因为不论是针对物质生产还是针对社会制度的有效创新思维,其之所以能够作为某种必然的需求在实践积累的过程中涌现,是因为这一过程本身就已经达到了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例如,在物质生产领域,生产力在近代社会的发展彻底地改变了人类与自然的对象性结构及相应的思维观念,即“主体对象性活动的客体,无论在广度还是在深度上也发生了和继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远远超出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和所理解的范围。任何客体或客体的任何规定、属性、本质和规律,都再不能单一地、孤立地加以理解和对待了。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构成实践的和认识的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中介,愈来愈多样化、复杂化了”。又如,在社会制度领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积累和完成,使得追求世俗物质利益的观念得以公开地构成人们的精神世界,即“摆脱政治桎梏同时也就是摆脱束缚住市民社会利己精神的枷锁。政治解放同时也是市民社会从政治中得到解放,甚至是从一种普遍内容的假象中得到解放”,“封建社会已经瓦解,只剩下了自己的基础——人,但这是作为它的真正基础的人,即利己的人”。然而,近代以来以资本驱动的物质生产与社会制度的创新并不是历史的终点,因为其所能实现的生产力与人的解放仍然局限于特殊利益的政治经济运作之中,其所能激发的创新思维也仍然被狭隘的意识形态架构所束缚。具体而言,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创新思维有效性的“大打折扣”体现为双重匮乏。

  首先是客观性的匮乏。是否需要创新、依靠谁来创新、往何处创新等问题,决定了创新思维的客观有效性。但是要妥善地回答这些问题,取决于思维的外在条件,即物质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制度。在阶级社会,创新思维始终受到特殊利益的束缚,以至于推动文明由古代走向近代的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人们视为偶然的、天降的“神迹”。如果特定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统治的状况是以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条件的,其政治统治就必然地与自觉的创新思维相对立。因为自觉的创新思维必然来自对现存状况的自觉的反思与超越,其所指引的实践必然会对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发起冲击。而非自觉的创新思维,受制于特殊利益的创新思维,则不仅可能是无效的,甚至是危险的。创新思维一旦只是为了满足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就会出现抽象的历史特征,或是揠苗助长式的超前而造成资源浪费,或是裹足不前式的滞后而导致错失发展机遇。正如列宁指出的:“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尤其在当代,涉及全人类命运和福祉的全球性风险和挑战频发,但是囿于特殊利益、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狭隘思维却始终阻碍全球共识的形成和全球合作的开展,这充分说明“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如果抱着功利主义的思维,希望多占点便宜、少承担点责任,最终将是损人不利己”。

  其次是系统性的匮乏。创新的系统涌现的根本动因在于社会结构各要素形成了朝着某个生产力变革或者社会革命的方向运动的合力。但是,在阶级社会,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体被资本所主导的分工塑造成片面的信息获取者或者孤立的社会合作环节,加之针对不同群体打造的文化工业供给及其信息茧房,使得个体难以从全局的、系统的角度看待生产与制度的变革。在物质生产领域,个体难以凭借自身经验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以至于出现了新卢德主义(Neo-Luddism)的奇特现象。在社会制度领域,个体即使感知到了严重的压迫以及变革的必要性,也难以系统地判断制度创新的可能性与时机,即列宁所描述的沙皇俄国末期的群众和知识分子——他们“从吃母亲奶的时候起”就接受了旧制度的“原则、习惯、传统和信仰”,以至于“看不出也不可能看出‘开始形成’的新制度是什么样子,是哪些社会力量在‘形成’这种新制度以及怎样‘形成’这种新制度,哪些社会力量能够消除‘变革’时代所特有的无数特别深重的灾难”。

  这种双重匮乏何以破解,从而使得创新思维能够作为普遍的社会意识不断涌现,关键在于从社会结构到社会意识的破旧立新,这在历史中主要体现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进展。

  微观而言,就是要以彻底的意识形态批判解除束缚创新思维的各种观念,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激活人类创新思维的潜能与效能。马克思主义解除了来自阶级社会的旧观念对创新思维的束缚,为创新思维与时俱进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客观、系统的理论引领。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着创新思维系统把握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动态的对象性关系。始终缠绕着人类创新实践的二元对立的思维矛盾,尤其是只顾当下不顾长远、只见特殊利益不见社会效益、只抓局部不顾整体的形而上学思维,经过辩证唯物主义一个多世纪的持续批判,终被联系的、发展的、系统的创新思维所替代。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历史观引导着创新思维超越性地理解实践与理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使得曾经被认为是“永恒真理”的观念与制度枷锁持续接受历史规律的拷问,引导着人类解放的文化创新、制度创新乃至文明形态创新的思维方法在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涌现。

  宏观而言,就是要为创新思维提供一个不再受制于特殊利益所主宰的社会历史条件,即“只要阶级的统治完全不再是社会制度的形式,也就是说,只要不再有必要把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或者把‘普遍的东西’说成是占统治地位的东西,那么,一定阶级的统治似乎只是某种思想的统治这整个假象当然就会自行消失”。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也是创新现象的创造者。创新思维是否有效,归根到底,须经过人民的创新实践的检验。在近代以来的历史中,无产阶级作为掌握先进生产力的人民之中的一部分,领导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创新和社会制度的革命。无产阶级因其彻底性与革命性,不仅摆脱了特殊利益而保有最为能动的历史自觉,更因其长期处于创新实践的最前沿与文明发展的最深处,从而具备最为深厚的创新伟力。马克思指出:“历史对人来说是被认识到的历史,因而它作为形成过程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无产阶级在过去一个多世纪,始终站在全人类的高度与文明进展的最前沿探索、实践和检验各种创新思维,并且以无所畏惧的勇气创造了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推动创新实践的根本制度保障。在十月革命以来的历史中,无产阶级以马克思主义政党为领导力量,形成了有组织的对抗腐朽守旧势力的坚强力量,持续推动人的解放与生产力的解放。这一解放的事业在当下则集中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创新成效和创新潜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长期战略规划能力、创新驱动的生态体系以及开放合作的国际视野,不仅使得中国之创新能够引领全球,更将助力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全人类共享的发展成就。历史将见证:我们的创新,必将汇聚成历史进步的合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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