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研究——理论检审、现实叩问与治理出路

发布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38

【内容提要】在新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人民群众的价值诉求、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革,意识形态治理风险剧增的背景下,需要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关系的论断,结合新的实际,创新发展意识形态治理理论。应正视新技术变革冲击导致传统意识形态治理的“不稳定性”、技术的意识形态化与意识形态的技术化之间的“非对称性”、新技术变革催生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断裂失衡”等挑战,坚持系统思维,完善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机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革新思想传播方式,优化双重育人机制,提升意识形态治理能力。

【关键词】新技术变革 意识形态治理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作者简介:王琎(1987-),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光明日报社主任编辑。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2期。



伴随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大数据和算法技术为主要代表的新技术变革不断深入生产生活领域,极大影响了意识形态的生产过程和传播机制,给传统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治理模式带来深刻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刻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复杂局面和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在此背景下,“党高度重视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健全互联网领导和管理体制,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前,新技术变革进程仍在继续,意识形态治理创新不能止步。如何在新技术变革的变局中不断提升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水平,开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之新局,是我们绕不开的一道理论命题与实践难题。

 

一、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的理论检审

如何认识和处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一直是意识形态理论的焦点话题,众多思想家在学术发展史上留下了不少宝贵思想遗产。这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论述占有重要地位。只有在继承科学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进行发展创新,才能切实筑牢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的理论基石,让实践在思想的守正出新中行稳致远。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奠定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关系的理论基础

对于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关系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将其建立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基础之上加以理解和把握。

第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严格厘清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的概念界限。在他们看来,意识形态是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的必然升华物,表现为哲学、宗教、道德等一系列形式,折射一定阶级的社会地位和根本利益。恩格斯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代表某一阶级的哲学、宗教、道德有着明确的阶级属性和特定的利益旨向。与国家、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显性特征相较,“更高的即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采取了哲学和宗教的形式”,存在于特定阶级的理论和观念中。而科学技术则属于一般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提出,“[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主要形式是:协作、分工和机器或科学的力量的应用等等”,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这说明,马克思明确认识到科学技术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工具,是决定生产力呈现状态的一个因素,其本身不具有任何阶级属性和政治属性。进言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范畴,而非意识形态范畴。

第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未忽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联,而是在两者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把握其相互交织、对立冲突的有机联系。一方面,伟大的科学发现和科技创新能够极大影响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形式,给人们的世界观、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带来深刻变革,正如“大工业通过普遍的竞争迫使所有个人的全部精力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它尽可能地消灭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等等,而在它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地方,它就把它们变成赤裸裸的谎言”。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也制约和影响着科学理论的发现和科学技术的应用,科技领域往往也是意识形态激烈斗争的舞台。马克思在论及资产阶级的腐朽性妨碍公正自由的科学研究时指出:“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无私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不偏不倚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列宁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自然史理论触犯了神学的陈腐偏见,引起了并且直到现在还在引起最激烈的斗争。”

第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注重考察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中的应用及其意识形态后果。在论及科学技术变革推动资本主义社会到来时,马克思认为:“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在论及科技创新成果与异化劳动的关系时,马克思认为,“科学通过机器的构造驱使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肢体有目的地作为自动机来运转,这种科学并不存在于工人的意识中,而是作为异己的力量,作为机器本身的力量,通过机器对工人发生作用”,并强调,“科学在生产过程中的上述应用和在这一过程中压制任何智力的发展,这两者是一致的”。在论及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逻辑法则时,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学获得的使命是: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成为致富的手段”,“大工业使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而同劳动分开,并使它为资本服务”,“机器除了资本主义的利用以外不可能有别的利用”。

第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坚信无产阶级是驾驭社会化大生产的真正主人,能够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他们看到,“日益发展的工业使一切传统的关系革命化,而这种革命化又促使头脑革命化”,断言“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进而预言“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制定了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计划草案,并提出“共产主义=苏维埃政权+电气化”的著名公式。电气化是20世纪科学技术进步的最鲜明表现。列宁的这一主张,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外衣剥脱开来,再加之以苏维埃的意识形态主导,使它成为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政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工具,从而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和发展服务。

2.新技术变革条件下意识形态治理理论的再阐发

筑牢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的理论基石,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又不能僵化、片面地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论述的个别字句,而是要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法,洞察新技术变革与意识形态治理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形成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理论。

第一,新技术变革下的意识形态治理,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作为根本指南,将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作为分析的逻辑起点。舍此,则必定步入认识误区。例如,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新问题,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主要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相结合的现代性后果进行了剖析,并在马克思主义、黑格尔主义和精神分析主义等的既有研究基础上提出了科学技术意识形态论。在这种分析框架下,科学技术不再是中性存在物,而幻化为根植于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技术理性。在此基础上,法兰克福学派“把现代性危机与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归罪于科技本身,用科技批判代替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忽视了“技术控制人”现象背后更为深层次的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忽视了科学技术不过是资本逻辑下被资本利用的意识形态载体。构建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理论,要深刻反思法兰克福学派科学技术意识形态论的理论误区:妄图从上层建筑解决经济基础与生产力问题的尝试,只能导致理论批判的错位,本质上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应当认识到,尽管当前生产力的发展与技术的变革程度更加日新月异,远非马克思、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所能比拟,但当今世界各国的发展状态并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分析问题的语境,马克思的以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生产环节作为切入点的分析范式并没有过时——无论是审视大工业对整个社会有机体的改造,还是洞观新一轮科技革命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重塑,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解释力和适用性。

第二,新技术变革下的意识形态治理要整体地、灵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走向更为深刻和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因此,特定意识形态的生成与变革往往以一个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前提和基础,也只有借助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以及意识形态辩证运动的科学洞察与深刻把握,才能清晰地呈现出意识形态治理与新技术变革之间的辩证关系。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技术的革新与迭代,必定会引发新的意识形态问题。所以,构建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理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科学观点,时刻清醒地认识到,先进生产力的引领者、先进科学技术的主导者,始终是意识形态变革主动权的掌握者。进言之,只有确保党在新技术变革领域的主导权、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才能确保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第三,新技术变革下的意识形态治理应注重批判性与建设性双管齐下。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形态与政治形态的系统反映,其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不仅影响着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更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面貌。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技术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并传递一定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作为对社会存在的自觉反映,也必然会内化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构建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理论,应坚持批判性与建设性并重。一方面,在面对美西方“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多轮攻击的背景下,要准确揭示技术竞争背后的意识形态竞争,警惕通过科学技术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并善于运用科学理论进行批驳辨析。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产与传播如何更好地以科学技术作为载体和媒介,科学运用和发挥意识形态的反作用,以科学有效的意识形态治理引领科技治理,把“关键变量”变为“确定增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物质基础、技术支撑。总之,在新的历史方位上,需要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内涵,把握科学技术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意识形态治理中的正效应,进而在有形的硬实力中彰显无形的软实力。

二、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面临的风险挑战

毋庸置疑,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更高频率、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与社会发展交织在一起。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新业态、新产业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连接一切”是“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一个技术上的微观版本,它试图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扩散,将世界万物连在一起,信息技术使各国利益和命运深度交融。同时,技术变革从来不是单向度的,其从形式到内容都无不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发人们在价值诉求、思想道德、伦理观念等方面的变革,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意识形态领域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加剧了意识形态治理的难度。

1.新技术变革冲击导致传统意识形态治理的“不稳定性”

正如马克思所言:“一旦生产力发生了革命——这一革命表现在工艺技术方面——,生产关系也就会发生革命。”新技术变革代表着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必然会引发意识形态生产与传播的重大变革,进而对传统意识形态治理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如果不能辨明新技术变革风潮而先行一步,主流意识形态的夯实与维护就可能慢人几拍,甚至陷入被动。

 

新技术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的应用,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历史镜鉴。20世纪中后期,现代大众传媒技术的变革对传统意识形态治理形成巨大冲击。在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推行“和平演变”的过程中,美西方凭借技术优势,通过被技术遮蔽的意识形态渗透不断瓦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美国在西欧专门设置针对社会主义阵营的大型广播电台“自由欧洲电台”和“自由电台”,每天用6种语言传播国际以及苏联和东欧各国国内发生重大事件的信息;“英国广播公司”和“德意志电波电台”每天分别用40种和35种语言向世界各地广播,宣传西方社会的“辉煌成就”、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面对美西方这种内嵌特定价值观的技术攻势,苏共却沉溺于陈旧僵化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之中,幻想用停留在昨天的自我去对抗已站在明天的敌人,最终只能换来意识形态防线上的大溃败。对此,曾任苏联克格勃主席的克留奇科夫直言:“苏联所发生的事件不是解体,而是崩溃,是外部势力有意识、有目的地催化并支持的破坏过程。”这种“催化”的实现、“崩溃”的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苏共自身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局限,对意识形态治理中的技术变量的视若无睹。

当前,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呈蓬勃发展之势。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已深度融入中国现实社会发展肌理之中,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贡献了不容小觑的力量。另一方面,信息传播、汇集、加工技术的变革,引发新闻生产和传播方式的迭代,带来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的改变,加之10亿级的网民规模,对意识形态工作产生深刻复杂影响。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国家和社会在这个平台上竞逐权力。在一些场域,互联网对国家和社会都进行赋权,而在另外一些场域,只对其中一个进行赋权,给既有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带来冲击。

新技术变革冲击导致传统意识形态治理的“不稳定性”,在自媒体时代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不同于传统媒体,自媒体是一种用户主导信息生产和传播,以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持的信息发布平台。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既是信息接收方,又是信息发送方,既是意识形态的受动者,又是意识形态的能动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为意识形态多元化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客观条件。新技术给主流意识形态带来的冲击还表现为,被广泛使用的智能算法技术不断催生“信息茧房”效应,使人们不知不觉从多样化、立体化和高效性的多元信息和主流观点中剥离出来,引致群体的观点同质、行为同质、偏好同质,在社会重大问题或热点问题中极易引发舆情极化行为;圈层的分化、极化和固化会加剧不同群体之间难以逾越的刻板印象,使不同的思想和意见趋于分化、对立。长此以往,会造成公众社会认同和集体共识的弱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统合造成严重威胁。基于此,*****记告诫:“人在哪儿,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那就也应该成为我们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要坚持移动优先策略,建设好自己的移动传播平台,管好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2.技术的意识形态化与意识形态的技术化之间的“非对称性”

 

技术的意识形态化和意识形态的技术化,是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辩证关系的两种现实表现形式。技术的意识形态化强调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对意识形态变革的决定作用,关注科学技术在意识形态生成、传播、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意识形态的技术化则着眼于意识形态对科学技术的反作用,强调意识形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运用和引领。在现实中,这两种运动形式在力量对比上通常并不均衡,而是呈非对称性分布,即科学技术进步的主导者始终掌握着意识形态变革的主动权。

在国际社会,这种“非对称性”突出表现为美西方利用其在新兴科学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采取综合性、立体式技术手段,以思想战、信息战等形式,通过建立和推广意识形态霸权,维护其政治经济霸权。早在2001年,美国智库兰德公司就在《美国信息新战略:思想战的兴起》中建议,在世界各地扩张网络连接,使美国的思想、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成为互联网主导思想。美国政府1994年提出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构想、美国众议院2006年通过的《全球在线自由法案》等,都旨在凭借美国在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的优势地位向别国施压。当前,美西方以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对顶级网络服务器的控制,不断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输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以“技术控制”实现“意识控制”“心理控制”——它们不仅可以实现对绝大多数网络用户的日常监控和信息采集,而且可以通过制造“信息逆差”,依靠舆论“带节奏”的方式挑动他国民众与政府间的激烈对抗,实现分离社会、颠覆政权的目的。而作为“战争背后的战争”的信息战,业已成为现代战争的一个显著特征。2022年2月,俄乌冲突爆发次日,全球最大的黑客组织“匿名者”就宣称正在攻击俄罗斯政府网站,欧盟也采取措施“禁止克里姆林宫的媒体机器”,众多科技巨头先后被爆出制裁俄罗斯,先有英特尔、微软、戴尔等企业中断向俄供货,后有英特尔、微软宣布禁止俄罗斯网民使用其系统和芯片上网,美国多家网络技术企业更是着手限制俄罗斯官方媒体通过各大社交媒体发声。一边是疯狂围堵,一边是强势输出,网络信息技术已然成为美西方制造信息不对称,进而推行意识形态霸权和价值观渗透的重要工具。正是看到技术对政党有着“富有竞争性的挑战”,有学者指出,“未来的挑战在于,在寻求一些方法来保证政党的政策动议基于广泛的支持的同时,要维持住政党在技术上的优越性”。

技术的意识形态化与意识形态的技术化之间的这种“非对称性”,对我们极具警示和启发意义。对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没有核心技术的优势就没有政治上的强势”,过不了“非对称性”制约下的意识形态治理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置身于媒体智能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时代场景,“我们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实现突破,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在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这里所提到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虽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从“非对称性”的视角观之不难发现,能否率先实现作为前置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自主创新,直接关系到作为逻辑递延的主流价值引领、驾驭新技术之现实可能性。所以,我们必须抓紧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掌握智能算法技术发展的主动权,以不断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

3.新技术变革催生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断裂失衡”

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下,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共同构成社会有机体的稳定状态,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总是要实现匹配平衡。历史地看,在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下,经济层面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意识形态层面相应呈现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元化和便于大规模群众动员的集体主义特征,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之间互相映衬、彼此合拍。而在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下,经济层面奉行以资本为中心,意识形态层面则充斥着从资本逻辑出发诠释的所谓自由、平等、民主、博爱,虽然其意识形态具有难以掩盖的虚假性,但就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关系而言,倒也可谓“相融共生”。但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信息化交织叠加下的新技术变革,却使得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平衡逐渐被打破。具体而言,在美西方是新的核心技术掌控者的现实境况下,技术进步的双向效应持续扩大,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既是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制造意识形态混乱的得力工具,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出现“断裂点”。

我们今天所坚持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又根本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其相应的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也具有新特征,新技术变革无疑增加了治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一方面,新技术变革离不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现阶段的经济治理不能一概否定资本力量和市场作用,而是要积极引导、合理利用和扬长避短,不能走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治理的老路。另一方面,新技术变革绕不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这个大方向。现阶段意识形态治理不能被由资本逻辑所驱动的创新技术左右,必须及时、有效地识别技术可能携带的意识形态“细菌”,防止民众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受其侵袭、浸染。在此背景下,找到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平衡点非常关键。

“断裂点”锻造为“融合点”,解决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断裂失衡”问题,关键在于将技术变革从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的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技术异化的根源在于将技术卷入资本的运转体系之中,“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科学为资本服务”。新时代实现经济治理与意识形态治理的平衡协调,核心要义在于将技术革新与资本逻辑进行关联管控和逐步剥离,通过打造承载新技术革命的物质载体和市场主体,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其消极影响,实现技术的向善发展。

 

三、重塑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拓宽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范围,增加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途径。应对新技术变革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项需要从多个方面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为此,必须既科学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又善于跳出意识形态之外审视既有意识形态工作,进而不断完善新技术变革下意识形态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1.完善新技术变革条件下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将新技术变革势能转化为意识形态治理效能

“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尖锐。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基于技术变革向意识形态领域的传导效应,如果我们不能牢牢掌握新技术变革的主动权,确保即使是剧烈的技术革命也能够被合理“嵌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那么,意识形态工作就可能因受制于技术瓶颈而陷入被动,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也必将受到不利影响。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完善新技术变革条件下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

一方面,建立党对技术创新的领导机制,确保负责任的科技创新。****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要深刻把握这一根本制度的本质规定和实践要求,切实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各领域,落实到理论舆论、文化文艺、内宣外宣、网上网下、体制内体制外各项工作和各个阵地。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是抽象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须臾离不开阵地和手段作为基本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成果的优劣,直接关系意识形态治理的有效性。只有以主流价值为引领的科技创新,才是负责任的科技创新,才能实现科技创新活动与意识形态治理良性互动、同频共振。为此,应当依靠也只能依靠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通过相关机制建设来实现。一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牢牢掌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引领权和主导权。二是以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为价值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植入技术主体的创新基因。三是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结合起来,建设理想信念坚定、技术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新技术企业干部队伍,发挥“关键少数”在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另一方面,改革完善既有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机制,塑造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相统一的意识形态治理新格局。信息时代,扁平化组织模式正在取代传统科层制组织模式,过去中心化的决策和管理体系正逐步转变为由技术企业参与的“弱中心”管理体系,新社会阶层、新社会组织和利益主体对传统的党组织的覆盖与动员方式提出了新挑战。在此背景下,党面临的意识形态工作条件发生了诸多变化,突出表现为传统条块划分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受到冲击。降低破坏性,增强建设性,需要内外并举塑造意识形态治理新格局。一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技术变革条件下的适应性。“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项显著优势。新技术变革条件下,要善于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在信息化背景下布局,打通意识形态治理的梗阻,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正是加强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二是健全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意识形态治理体制机制。当前,社会力量是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中最活跃的因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新技术企业利用5G、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研判社情民意、稳定大局人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智治”成为中国成功应对疫情的重要经验。但与此同时,在一些网络平台上,涉疫谣言、污名化中国抗疫的言论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政府的动员能力和传播能力。实现多方参与、协同共治,必须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实现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以经济、技术、法律等综合方式,有序提升治理水平。

2.靶向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强大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纵观意识形态变革兴替史,无一例外地是按照这样的逻辑:统治阶级的思想统治来自其精神生产的支配权,而精神生产支配权的获得则植根于其作为财富创造者而具有的利益正当性,根源于其支配物质生产资料而对于物质生产所具有的支配权。归根到底,哪个阶级掌握和驾驭了先进生产力,也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进而就能形成捍卫自身利益的思想统治。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范畴,其发展、革新对于一国的生产关系变革、上层建筑改革、意识形态变动起着决定性作用。新时代,我们应当紧跟、适应、引领信息技术发展潮流,通过靶向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掌握和驾驭科学技术这个关键变量,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强大的物质基础。

第一,通过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国有经济对新兴技术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要以其特定功能助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巩固。以数据治理为例。在数据被确立为新型生产要素后,党中央提出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系列任务,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交易、使用、开放等实践正火热开展。传播学研究发现,至少在大众传播领域,互联网已不是理想中的分布式网络,而是具有少数核心节点的贵族式网络;实践中,规模庞大的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掌握在“头部”互联网企业等超大型在线平台手里,而这些平台大都是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随着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的发展,人们越发可以实现“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对部分数据的处理快速还原事物甚至洞悉事物的发展趋势。这意味着,如果相关数据未经处理(甚至经过处理)即进行交易甚至跨境流通,可能会涉及国家总体安全与意识形态风险。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黑市交易规模庞大,由国有企业牵头建设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使其在数据交易中承担一定的公共责任和社会职能,有助于将自身企业治理优势转化为意识形态治理能力。因此,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大数据时代,国有经济在向金融、能源、通信等传统重点行业集中的同时,也应向数据产业等重要的新兴技术产业布局,加强重要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夯实党管数据的基础。

 

第二,整合不同所有制企业优势,实现核心技术研发协同攻关。集我国政治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于一体的新型***制,旨在把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当前,“我们同国际先进水平在核心技术上差距悬殊,一个很突出的原因,是我们的骨干企业没有像微软、英特尔、谷歌、苹果那样形成协同效应”。实践证明,核心技术买不来、换不来、讨不来,科技研发必须靠自立自强基础上的协同攻关,必须更好发挥新型***制优势。针对以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研发,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均具有各自比较优势。对国有企业而言,其具备的创新资源优势和规模优势,能够更好适应新一代技术研发投资金额大、风险等级高、投资周期长、基础研究要求高等特点。在协同攻关中,可以发挥国有企业在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瓶颈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实现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等“核高基”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可控。民营企业则对时代变化和技术进步高度敏感,并具有决策程序简明、企业结构轻量化、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等特点,在协同攻关中,可以充分张扬其市场竞争意识、技术革新意识,提升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活力,为新一代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拓展市场主体和空间。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在构建党统一领导下的协同攻关组织运行机制的同时,“可以组建‘互联网+’联盟、高端芯片联盟等,加强战略、技术、标准、市场等沟通协作”,“探索更加紧密的资本型协作机制,成立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通过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为意识形态治理提供自主技术支撑。

3.革新思想传播方式,牢固掌握新技术变革下的话语主导权

长期以来,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大多依托传统媒体,它们拥有强大的内容生产能力、专业化的新闻传播理念和运作机制,同时在信息传播的深度、广度、高度方面优势明显。伴随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迅猛变革,新兴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广大受众特别是年轻受众多以网络为主渠道获取信息,社会舆论的形成和传播渠道更加复杂多元。在去中心化的媒体格局下,舆论生态重塑调整,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在网络空间中更易滋生蔓延。必须增强科技风向敏锐性,对新兴媒体进行及时了解、深入研究、积极利用,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打造全媒体信息网,在新一轮的技术革命浪潮中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切实提升新技术变革下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力,就要深入研究信息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根据新兴媒体的特点不断探索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分众化研究广大受众的需要、心理、行为等特点,对既有思想传播方式进行发展和创新,有效整合多种资源,优化引领方式,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用好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加强新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二是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深入研究经济社会、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调整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直面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出深入浅出、合乎情理的阐释,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高度加强内宣和外宣工作协同联动,在兼顾国际影响与国内公众感受中同步树立内宣外宣意识,着力提高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不断历练驾驭舆论斗争的本领,逐步提升对外传播能力。

4.协同优化技术变革推进者与技术变革影响者的双重育人机

回顾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演进,技术变革总是与社会变革、意识形态更迭紧密相连。人类所进行的技术变革从来都不只是单纯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同时也是对社会和人自身不同程度的“反噬”过程。这就意味着,谁掌握一定时期技术变革的主导权,谁就可以将自身的价值偏好借助于技术理性进行社会性转化和传播,进而反作用于更为广泛的技术变革影响者。正如在现实生活中,技术公司总会宣称其研制的算法是中立客观的,但是本质上算法还是要由人来编写,而人作为“意识形态的动物”,不可避免地带有自我的价值偏见。比如,有学者就指出,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无论你从哪里开始,无论搜索特朗普还是克林顿,YouTube的推荐算法都更有可能将你推向支持特朗普的方向。因此,如何深刻变革以往传统意义上的“无差别”教育手段,协同优化着眼于技术变革推进者与技术变革影响者的双重育人机制,成为破题的关键所在。

一方面,在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做好培养世界级科技大师、领军人才、尖子人才工作的同时,着力筑牢技术变革主导者、推进者这部分“关键少数”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祖国。”对于技术变革的主导者、推进者来说,其掌握的大量技术工具能够成为影响一国、一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其科技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对于人民群众的影响也不容小觑。科技人员要“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思想,继承中华民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传统美德,传承老一代科学家爱国奉献、淡泊名利的优良品质”。在充分调动企业家、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和社会责任,更加注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他们所从事的中心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更加注重在前置性人才培养阶段通过课程思政方式讲清技术理性背后的价值选择,真正保证这部分顶尖高端人才忠实可靠、又红又专,既胸怀“国之大者”,又手握“国之重器”。另一方面,不断提升针对技术变革影响者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技术变革带来的外溢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意识形态工作超越了既有思想政治课堂和组织政治生活的边界,日益趋向日常生活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传统育人方式的变革与重塑,要求进一步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在日常生活化中更加春风化雨、深入百姓之家。为此,在建立学校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要更加重视对日常生活中意识形态的心理和精神分析,多措并举提升针对技术变革影响者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和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

2]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

3]习近平:《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求是》2019年第6期。

4]习近平:《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求是》2022年第9期。

5]《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