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赵继伟:关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辩证关系的思考

发布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18-12-19浏览次数:2569


【摘  要】当前存在着“思政课程”是“课程思政”的题中应有之义、“课程思政”是“思政课程”的升级版、“课程思政”可终结和替代“思政课程”等错误认识。要获得关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的正确认识,需从概念出发、回到讲话文本、从实践探索等三个层面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体现为:角色迥异,前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基、主干与本体,后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载体和呈现方式;方式有别,前者主要是显性方式,而后者则是以隐性为主、显隐结合;职能不同,前者在思想政治教育,后者则多样;功能归一,均具蕴含思想政治教育、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关键词】“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辩证关系


    *****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各地各高校在贯彻落实*****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中,围绕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进行了诸多可贵的探索。这些探索对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各类课程形成育人合力,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认识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建设。基于此,有必要系统分析当前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的认识误区,厘清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的方法,科学认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的辩证关系,以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健康、有序发展,为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服务。

一、当前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的认识误区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概念的出现,时间都不长:前者大约出现在2005年之后,后者则出现在2014年之后。这一定程度上招致对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认识误区的存在。

(一)“思政课程”是“课程思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有一种观点认为,“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着力点都在课程,前者内容更加丰富、课程科目更多,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前者可以涵盖后者,认为“思政课程”是“课程思政”的题中应有之义。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单从课程的内容来说,前者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涵盖后者的内容,但前者所涵盖的后者的内容,往往是零碎的而不是系统的;而后者所承载的内容,则是基于课程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系统呈现,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理解为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从课程科目的数量上说,“课程思政”之课程显然更多,但这种数量上的多,并不包含“思政课程”之课程。两者的产生,都有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课程,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与社会期待,不能认为“多者”就一定包含“少者”。要认识到,“思政课程”之课程数量的少,与“课程思政”之课程数量的多,不是同一类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不属于同类事物之间的一多对应,不应该将数量上的“少者”纳入数量上的“多者”。所以,仅从双方包含的内容、数量之多少,不能得出上述结论。这种观点在认识上和实践上都是有害的:既然“思政课程”是“课程思政”的题中应有之义,则只要做好了“课程思政”,就意味着做好了“思政课程”。这种认识逻辑,在实践上显然对加强和改进“思政课程”不利,会影响思政课教师的责任心、荣誉感和使命意识,必将折损“思政课程”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课程思政”是“思政课程”的升级版

    有一种观点认为,“思政课程”是利用固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灌输特定的教育内容,属于典型的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名副其实的“灌输式”教育,往往容易受到学生的排斥而效果不佳;而“课程思政”则依托一定的课程载体,根据实际需要可隐性、可显性地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形式灵活,可接受性强,尤其是一些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课程,可以使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受教育,能够达到很理想的教育效果。既然“课程思政”的效果好于“思政课程”的效果,那么通过有计划构建一系列的“课程思政”,就可以弥补“思政课程”的实然不足,因此可以把“课程思政”看作是“思政课程”的升级版。这种观点也是错误而有害的。有的高校基于这种认识,没有集约利用现有课程资源开展“课程思政”,也没有把重点放在在改进中加强“思政课程”,而是热衷于另起炉灶,抽调思政课教师和相关专业课教师打造另外的“课程思政”,并且将所打造的“课程思政”功利化,没有想着在课程内容上精雕细琢,没有想着在“事”上打磨,而仅在形式上动心思,着迷于宣传、造势、吸人眼球,着迷于“品牌化”,甚至单纯以评教学成果奖为圭臬;有的高校专门发文推动“课程思政”,鼓励教师全员参与,还专门划拨经费,以招标课题形式,激发专业课教师参与,而很多教师并没有理解“课程思政”的真谛,导致标签化、课题化,只是着眼于贴上“课程思政”的标签,以获取课题和经费为鹄的,并没有考虑或取得“课程思政”的应然效果,却在客观上影响到了“思政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即使有的高校确实打造出课程精品,但也因人力和场地所限,使得受益面很小,也使“课程思政”的初衷难以真正实现。必须破除各种障碍,进一步拓展思维路径,着力解决好这一问题。

(三)“课程思政”可终结、替代“思政课程”

    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思政课程”实效性不尽如人意,而从相关地区和高校的探索来看,“课程思政”效果好、受到学生一致欢迎,有的高校开设的“课程思政”一座难求、选课时“秒光”,说明可用“课程思政”来终结、替代“思政课程”。这种观点是极端错误和危险的,可称其为“替代论”。它罔顾近年来“思政课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尤其是罔顾思政课教学质量年大批专家学者一线“大调研”所显示“86.6%受访学生喜欢上思政课”的事实,以个别学校、特殊地区的案例来取代一般、取代普遍,属于典型的以偏概全,按需裁剪,别有用心。包括“思政课程”在内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高校的鲜亮底色,长期以来对于巩固高校思想阵地、实现“立德树人”根本目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将其作为高校“第一课程”来建设,以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为目标,在领导体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科基础、条件保障、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基本成效”。而近年来兴起的“课程思政”,则是着力解决“思政课程”单打独斗、孤军作战的情形,致力于形成教育合力,但“思政课程”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地位,不可撼动,也不可改变。 “替代论”的实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取消论”“无用论”的化身、再现、变种,目的是取消“思政课程”,达到其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对这种观点必须严加批判和揭露。

    上述三种错误观点是一脉相承、前后相继、环环相扣的,形成了一种错误认识的逻辑链条,要么过于强调同一,要么过于强调对立,都割裂了两者的辩证关系,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取消论”,持此错误观点的人尽管不多,但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以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关系的方法

    要科学认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辩证关系,必须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从方法论意蕴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的关系。

(一)从概念出发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关系

    从字面上看,“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似乎只是词汇的排序不同,其概念所指却大不一样。首先要明确的是,“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都是高度抽象、概括、提炼的词汇。“思政课程”之“思政”,是“思想政治理论”的简称,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常简称“思政课”(即“思政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常简称“思政课教师”;“课程思政”之“思政”,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简称。其次,从构词上看,两者均属偏正结构,中心项都在后面。即“思政课程”的中心项是“课程”,“思政”是修饰词;“课程思政”的中心项是“思政”,“课程”是修饰词。因此,结合前文,前者强调的是“思政”这种课程形态,后者强调的是“课程”这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最后,“思政课程”是确定的,而“课程思政”则是不确定的。前者指的就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而言,是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及“形势与政策”等“4+1”课程。后者则包括上述4+1”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即*****记所讲的“其他各门课”,既包括专业课,又包括通识课;既包括实然的课程,又包括应然的课程,有着无限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思政课程”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具有两重含义,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不包括“思政课程”;二是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则包括“思政课程”,若从最广义上来说,从功能论的角度,也包括“课程思政”所关涉到的课程。

(二)回到讲话文本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关系

    回到讲话文本,即回到本文开篇所引用的*****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该文本有三层含义:一是“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二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三是“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就第一层含义而言,所谓“主渠道”,是指育人是一个整体,既包括课堂教学,又包括实践教学,而在这两者中,课堂教学是主渠道。就课堂教学而言,是德、智、体、美诸育相统一的。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德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其他课程分别是智育、体育、美育的主渠道。就每一种“育”而言,主渠道只有一个,对应于各具体课程;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而言,主渠道也只有一个,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或者说“思政课程”。就第二层含义而言,所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是说要巩固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就第三层含义而言,是说其他课程也应承担相应的德育责任,而非置身“事外”,要各守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做到以文化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是说育人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人为割裂德智体美诸育的紧密联系,以形成“立德树人”合力。可见,“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关系密切,在“立德树人”问题上相辅相成,是“主渠道”与“微循环”之间的关系,既要防止“主渠道超载、微循环闲置”,要“激活微循环,舒缓主渠道”,又要防止用微循环取代主渠道而使主渠道闲置,真正使二者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三)从实践探索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关系

    当下,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下,相关高校和思政课教师做到“双管齐下”,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这些探索有助于我们把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之间的关系。

    就“思政课程”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党和国家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广大思政课教师坚持在改进中加强,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价值引领功能,坚持课前、课中、课后全流程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以实现规范化建设,把握“实”与“虚”、“热”与“冷”、“破”与“立”、“技”与“思”、“整”与“零”的辩证法,使其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切实增强学生的获得感。就“课程思政”而言,有的高校基于现有课程实现全面融入,有的高校整合资源开设“课程思政”。后者通过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极力活化教学形式,推行一课多师、多师同堂,引入微课堂软件增强即时互动,实现了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统一,更受学生欢迎。有学者在探索中发现,要确保其取得预期成效,必须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基础在“课程”、重点在“思政”、关键在教师、重心在院系、成效在学生。

    从现有的实践探索来看,无论是“思政课程”还是“课程思政”,都是以“课程”教学为手段,以教师为关键,以学生获得感为旨趣,都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思政课程”要“灌输有方”,“课程思政”要“融入有道”,其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目的而专门开设的显性课程,后者是在专业课、通识课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方式之一。

三、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辩证关系的认识

    概言之,“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辩证关系体现为:角色迥异,方式有别,职能不同,功能归一。

(一)角色迥异

    从教育部新颁布的相关文件来看,“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在角色定位上是不一样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开宗明义地指出了“思政课程”的角色定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阵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干渠道和核心课程,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灵魂课程。”可见,在高校课程体系中,“思政课程”是“立德树人”的核心课程、灵魂课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社会主义高校的优势所在。

    而“课程思政”的角色定位则体现在另外两个文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指出:“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修订专业教材,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和学生需求,开设形势与政策教育类的选修课,完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程思政”作用。”这说明,“课程思政”是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需要,致力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功能,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载体渠道,“促使知识传授与价值观教育同频共振”的教育实践活动。

    综上,“思政课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基、主干与本体,而“课程思政”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载体和呈现方式。

(二)方式有别

    所谓方式有别,是指“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实施方式不一样,前者主要是显性方式,而后者则是以隐性为主、显隐结合。

    一方面,毋庸置疑,“思政课程”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设的,有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的教材、统一规定的学时学分,其教师队伍也有严格的要求,以“灌输”为基本理念,旗帜鲜明地表明应树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尽管也有一定的技巧与艺术,但从本质上来说属于典型的显性思想政治教育。

    另一方面,“课程思政”则是从“大思政”理念出发,充分挖掘相关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由于课程类型多样,要求不一,既有显性的类似于形势与政策教育类的选修课,又有各种专业课和综合性的通识教育课;这两类课程中,前者显然属于显性方式,后者则属于隐性方式。这说明,“课程思政”既有显性的方式,也有隐性的方式。但考虑到“课程思政”主体是各类专业课、通识课,这种显隐结合的方式又往往以隐性方式为主。当然,在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的专业课和通识课上,教师要“明道、信道”,旗帜鲜明地站稳立场,针锋相对地批判错误观点、引领社会思潮。

(三)职能不同

    所谓职能,是指处于一定职位、从事某项本职工作所应有的功效和能力。 “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由于不同的角色定位,本职工作不一样,其承担的职能必然不同。

    “思政课程”的中心项是“课程”,在高校课程体系中,存在着德智体美之别,而“德智体美,德育为先”,所以,“思政课程”在高校课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承担着向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阵地,是“第一课程”“铸魂课程”。也就是说,“思政课程”的职能在于“铸魂育人”,是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重在主导价值观教育。

    “课程思政”的中心项是“思政”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有其主渠道主阵地,其主渠道在于“思政课程”,主体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其主阵地在于经常性思想工作,主体是学校的政工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不能单打独斗,要形成合力,就必须拓展渠道和载体,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域育人。而“课程思政”之“课程”,则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必须充分开发和利用,这就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思政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当中,使所有课程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但就参与到“课程思政”的相关课程来说,其职能却各不相同:有的重在知识教育,有的重在技能教育,有的重在素质教育。

    换言之,“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职能各有侧重,前者职能单一,在思想政治教育,该职能是“应当+必须”,是分内之事;而后者职能则多样,其“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连,是“应当”而非其本职、本位,是其衍生的功效、能力。

(四)功能归一

    所谓功能,是事物自身客观蕴含的功效和能力。功能的范围比职能要广,只要其蕴含某种功效和能力就表明其具有某种功能,而不考虑该功效和能力是否为本职所在。就功能和职能的关系来说,其一,某事物的功能往往大于其职能,如 “思政课程”的职能是思想政治教育,而其功能则不局限于此,在进行意义教育和方法教育的同时,也客观上承担部分知识教育。其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的职能尽管不同,但其功能则往往有交叉、重合之处,即两者可能会有相同的功能。就“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来说,之所以说其功能归一,讲的正是其功能具有相同之处,而其功能的相同之处正在于思想政治教育。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功能归一,是殊途同归。如前所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时,前者是主渠道,后者是微循环,做到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合力育人。但切记两者要做到互不替代:不能用前者代替后者,不能单打独斗;更不能用后者代替前者,使主渠道闲置,或者不要主渠道了。现实实践中,不重视“思政课程”或不重视“课程思政”的情况都存在。正确的做法是,不能只过于倚重于某一方面,而应形成整体育人合力,且一定要摆正主渠道与微循环的位置,如有人提出“要将所有课程都上出思政味”的观点就是值得商榷的。

(原载《思想政治课研究》2018年第5期,作者系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常务副主任、副教授。)